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2+2”选拔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2+2”选拔考试中已认定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行为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 0571—88908555、88907517 。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行为 |
拟处理意见 |
130102051302 |
高等数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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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01010213 |
大学语文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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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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